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协会的活动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经全体会员协商,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协会以从事珍稀皮毛动物养殖为主体的养殖户发起并召开创立大会,按照自愿、自立、互利原则成立,本会定名为付佐乡珍稀皮毛动物养殖协会。
第三条 本协会以提高会员组织化程度和增加会员收入为目的,为会员提供良种繁育、科学饲养、市场信息和科学技术服务,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推广普及,全面提高我乡皮毛产品质量,推动我乡养殖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
第四条 本会按照“民办、民管、民收益”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会员享受平等权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加入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 本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接受确认和登记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在经济活动中承担有限责任。
第六条 本协会自 二00四年10月成立。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协会会员必须具备高素质的奉贤精神,开拓创新意识强,能够树立科学养殖,信誉度高,事业心强,对协会的发展有积极作用。
第八条 本会的职能是技术咨询、良种繁育、疾病防疫、物资供应、销售服务等,凡从事与本会相同或相关产业,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有民事行为的养殖农户和其他人员,提交入会申请,待理事会批准后,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协会会议,无偿接受技术指导和培训。
2、参加协会运行中的议题讨论,对协会提出建议和倡议。
3、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享有协会运行监督权,利益分配权,社会风险分担权。
第十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服从协会决议。
2、维护协会利益,保护协会的共有财产、爱护本会的设施,积极参加本会活动。
3、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的共同利益。
4、发扬互相协作精神,共同发展协会,不从事与协会利益相对立的活动。
第十一条 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必须以书面形式退出,由理事会办理退会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 、经理事会批评教育无效,由理事会表决予以除名。
1、不履行会员义务。
2、一年以上不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3、其行为给本会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危害。
第三章 协会的指导思想和机构
第十二条 付佐乡养殖协会是在市场经济利益驱动和农村农业经济持续发展的新形势下成立的养殖户经济组织,是为适应养殖业产业化发展而自发组织的社会民众团体,协会在付佐乡党委、政府及业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运行,实行技术服务、销售一体化、确保协会机制健康运行。
第十三条 本会的权力机构是理事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任何个人不得擅权。
第十四条 协会的理事会成员通过全体成员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 理事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召开理事会议由会长主持,可邀请乡政府主要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列席参加。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由理事会负责补充和修订,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实施。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成立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乡政府备案。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二00四年十月十八号
付佐乡珍稀皮毛动物养殖协会组织机构
会长: 董彦宏
副 会 长: 刘 列 杨文敬 李志友
理 事: 裴艳杰 蔡玉坡 李满仓
任凤昌 任丙跃 李玉良
杨文敬 赵万玺 魏贵良
杨洪建 张其辉
良种繁育委员会: 主任: 戈满仓
委员: 赵广田
樊连月
疾病防疫委员会: 主任: 樊 雄
委员: 刘振尧
物资供应委员会: 主任: 赵志刚
委员: 裴永利
销售服务委员会: 主任: 李志云
委员: 李东坡
刘丙志
秘 书 长: 董彦宏(兼)
副秘书长: 刘 列